(原标题:信用修复,到底谁说了算?)
文/黑玛丽
此信用非彼信用!
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就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、程序、协同联动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,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
作为发改委下属的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的政府官方网站,“信用中国”一直在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工作。消金界发现,早在2022年10月,发改委就曾公开表示,正在研究起草《办法》,持续完善信用修复制度。
有从业者认为,如今《办法》的出台,是信用中国的一次“重大突破”,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。以前只能由央行制定的征信规则,现在意味着,信用中国也有制定规则的能力了。
但,事实果真如此吗?这一《办法》与金融系统的征信工作有什么区别?与监管正在推进的“断直连”工作有没有关联?
01争议“信用修复”
近日,关于“信用修复”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。该消息的源头,在于国家发改委1月下发的《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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